2025-10-15
李爱军主任获聘为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
近日,山东政法学院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聘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通知》(鲁政院办〔2025〕61号),经过严格推荐与遴选程序,我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李爱军律师正式受聘为山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
李爱军主任深耕法律实物20余载,具有精湛的专业能力与崇高的职业操守,此次受聘,不仅是对李爱军主任专业能力的充分肯定,更是法学教育“引实务活水,灌学术沃土”的重要举措。作为实践指导教师,李爱军主任将充分结合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积极参与法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以匠心启迪心灵,以热枕滋养后辈,助力青春学子在法治道路上笃行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