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4
如何减少唐山烧烤打人事件对社会和法治的二次伤害?
作者:董恩升
唐山打人事件进入第四天,我看到一个姓朱的所谓律师的观点:“打人者首犯会判处死刑”,看年龄应该WG年代成长起来的。还有人到出事的烧烤店去烧纸等等。。。。。。。,我感觉这都是本次事件对社会和法治已经造成了二次伤害,值得我们去警惕。
打人者由于他们的不冷静行为不仅给受害人,也给社会和法治造成了伤害,让人们质疑社会的安全感,质疑唐山乃至更大范围内的法治环境和执法公信力,这属于此次事件对社会和法律造成的一次伤害。视频播出后这个社会愤怒了,我没有敢看完,我也愤怒了,但是作为一名专职执业律师,作为法律人我认为我们应该更冷静。尤其是办理此案的法律人更应该冷静,情绪激动容易出现执法错误。试想一下,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的承办法官带着巨大的情绪来审理您的案件,您安心吗?能保证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吗?理论上法治制度是建立在逻辑基础上的,排除了法官情绪对案件的参与,司法程序就应该如一台加工机床,由供应材料的唯一性决定加工出来的产品。我们国家的法官法也规定:“法官审判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排除社会情绪对法官的影响。
公平正义在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标准,很多时候是不一样的,但是公平和正义又必须是具体和可见的,那谁有最终的裁判权呢?毫无疑问应该是司法。怎么才有司法公平正义呢?就是每一个程序都公正,得出的结果就是法律上的公平正义,结合改起打人案来讲,就是包括律师在内的各司法机关严格履职。最终得出的结果就是公平正义,即便不是,也是我们应该能接受的。
我们这么多年追究的法治是什么?法治的任务就是我们每个人每个组织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可以超越法律。法治不是我们认为法律对才去遵守,而是只要法律在那里,没有被废止,它就是错误我们也要遵守,这才是法治。这样法律才对这个社会有指引作用,法律靠给人们的既判力来维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就好像我们过马路时的红绿灯一样,我们看见绿灯我们可以放心通行,看见红灯就停下来,这样交通就能比较顺畅。
反之就出问题了,看到绿灯的时候我们不一定敢走,因为红灯的那个家伙如果怀疑红灯是错误,也走了怎么办?
另外抛开法律问题,大家有没有想一下,如果这次的打人者直接死刑,会有什么后果?假如烧烤店打人就直接死刑的话,我在很大程度上怀疑,下次的打人事件中,打人者想的不是打完了先跑,而是看看被打者是不是还活着?反正他是要死的他会让被打者活着吗?我怀疑,这就是最大的副作用,和带来的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