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1
2岁以下小孩能否判由父亲抚养?
作者:芦飞飞、董恩升
【基本案情】
女子与男友恋爱期间怀孕生子,双方未就结婚一事达成一致后分手,女方将孩子留给男方离开,1年后,女方向男方要孩子抚养权被拒,于是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焦点是2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必须由母亲抚养吗?
第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明确规定2周岁以下的小孩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小孩对于母亲的需要和依赖程度更大,应由母亲直接抚养;
第二种观点(主流观点)认为,2周岁以下小孩由母亲直接抚养原则的出发点还是考虑孩子的自身需求,以孩子的切身利益为首要考虑要件,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形下也可由父亲抚养。
【裁判结果】
我方接受男方的委托,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采纳了我方的观点:本案中,女方生下小孩后离开,未对小孩进行过养育和照顾,使得小孩长期缺乏母爱的关爱,构成“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形,小孩跟着父亲生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判决由父亲直接抚养。
【律师点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二款: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具体到本案中,女方从小孩出生后就未尽过母亲的责任,无视小孩对母亲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对孩子不管不顾,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跟随父亲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