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0
婚内能否主张孩子抚养费?
作者:芦飞飞、董恩升
【基本案情】
两夫妻结婚3年育有一子,孩子2周岁,后因经常争吵开始分居,孩子跟着女方生活,男方对孩子也不闻不问,更未给过任何生活费或抚养费,女方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焦点是支付抚养费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吗?
第一种观点认为因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区分,不能认定抚养孩子的钱到底算哪方的,所以婚内无权主张抚养费。
第二种观点(主流观点)认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婚内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应支付抚养费,案中两人已分居,男方既不出人也不出钱,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应支付抚养费。
【裁判结果】
我方接受女方的委托,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采纳了我方的观点:本案中,虽然两人的婚姻关系还在存续期间,但男方未对孩子给予关心和照顾,没有尽到父亲的抚养教育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应履行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向孩子支付抚养费。
【律师点评】
《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具体到本案中,男方的行为已明确构成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作为未成年子女,男方应按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