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1
网贷还不上配偶该还吗?
作者:芦飞飞、董恩升
【基本案情】
老张在平台借网贷共计28万元,逾期还不上后平台多次联系老张及老张的配偶,多次催收未果后平台将老张夫妻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还款。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焦点是28万的网贷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谁来承担
举证责任?老张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第一种观点认为老张网贷的钱用于家庭生活,应由老张妻子举证证明未用于家庭生活,否则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第二种观点(主流观点)认为,老张借网贷的行为妻子并不知情,且金额远超出家庭日常开支需要,应由平台举证证明贷款用于家庭生活或者是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方面,否则网贷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张妻子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裁判结果】
我方接受老张妻子的委托,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采纳了我方的观点:本案中,老张的网贷并未用于家庭日常需要,妻子对此也毫不知情,更不认可该网贷,平台未能举证证明贷款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故老张的网贷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张妻子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律师点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具体到本案中,28万的网贷显然已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由平台承担举证责任,平台无法证明28万用于家庭生活,故老张妻子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