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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受伤是工伤吗?

2025-09-30

工人在工地受伤是工伤吗

 

                                                作者:芦飞飞、董恩升

【基本案情】

工人老张在工地干活时,不慎被杂物绊倒,导致肩胛骨骨折,找包工头讨要赔偿时,包工头以都是给A公司干活为由拒赔,后找到A公司赔偿,A公司以双方没有劳动关系拒赔,老张无奈以个人名义到工伤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焦点是农民工与A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老张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第一种观点认为申请认定工伤需要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农民工与项目施工方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故老张不符合构成工伤情形。

第二种观点(主流观点)认为农民工虽然受雇于包工头,与施工单位没有直接关系,但法律明确规定该情形下属于构成工伤情形,不以劳动关系为前提。

【裁判结果】

我方接受老张的委托,工伤部门最终判决采纳了我方的观点:本案中,虽然老张与A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但老张工地受伤情形属于构成工伤的法定情形,故予以认定工伤。

【律师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具体到本案中A公司为用工单位,A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包工头进行施工,再由包工头雇佣老张施工,老张施工受伤的,A公司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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