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31
房屋层高不够开发商赔多少?
作者:芦飞飞、董恩升
【基本案情】
韩某在甲开发商购买了改善型精装房,合同约定层高3.3米,单价23000元,后房屋建成后,未装修前,开发商组织参观时韩某感觉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经过测量只有2.9米,相差40㎝,后开发商一直未提出解决方案,韩某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焦点是层高误差是否构成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第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未对层高误差赔偿进行明确规定,开发商无须赔偿。
第二种观点(主流观点)认为是法律虽然未对层高误差明确规定,但层高是原告购房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层高也是改善型住房的主要优势条件,不达标已构成严重违约,应当予以赔偿。
【裁判结果】
我方接受韩某的委托,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采纳了我方的观点:本案中,虽然法律并未对层高误差赔偿作出明确规定,但层高不达标已严重影响了房屋的价值以及原告后期居住的舒适度和使用空间,被告构成严重违约,而被告已无法恢复至合同约定层高,且最高院案例库对于层高误差的赔偿标准已有参考性案例,被告应参照计算标准向原告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律师点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
具体到本案中,改善型住房的层高约定是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考量标准,层高误差大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且最高院亦对层高误差的赔偿标准出具了参考性案例,应参考计算标准支持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