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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快速离婚?

2025-02-28

如何能快速离婚

 

                                                作者:芦飞飞、董恩升

【基本案情】

杨某(男)与齐某(女)结婚10余年,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经常为了琐事争吵,齐某也多次提出离婚,杨某不同意,后齐某搬出去生活,并于分居2年后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焦点是齐某搬出去生活算分居吗?法院能以此为由直接判离吗?

第一种观点认为齐某确实是因和杨某无法共同生活搬出,不是为了工作或者其他原因被迫分开,两人应该属于分居,分居超过2年了,属于法定离婚事由,应当判离。

第二种观点(主流观点)认为虽然齐某主动搬出,形成了一种客观上分开生活的状态,但无法证据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所以,法院不能单纯以分开生活满2年为由判离

【裁判结果】

我方接受杨某的委托,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采纳了我方的观点:本案中,虽然俩人分开生活,也满2年,但无法证明是因感情不和分开,且杨某当庭陈述两人感情尚未破裂,结婚多年,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只是缺乏沟通,也愿意为了婚姻作出努力,故法院认为只要双方多加沟通、相互关心,还是有和好可能的,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故以判决不准离婚为宜。

【律师点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总结

        民法典虽然列举了能认定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形,但如果两个人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时,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努力的方向就只有分居这一情形,但当事人往往都忽视了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而这一点实践中是很难证明的,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另一方单凭分开生活满2年想一次离成是很难的,所以,想快速离婚时,不要等到分居2年后再起诉,在分居的同时先起诉,因为民法典有一条“没有离不掉的婚”制度,就是第一次没判离后双方分居满1年,法院必须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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